文創產業被政府列為重點發展產業,前瞻計畫也編列上億預算發展數位文創。不過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,文化部轄下設有的華山等5座文創園區,藝術家實際進駐使用率低,沒有一個超過15%,以華山園區0.64%最低;部分文創園區逾5成空間用於經營餐飲、開設商店等,不符園區設置的初衷。



藝術家進駐華山0.64%文化部轄下設有台北華山、花>博馬娛樂城 #LIST_END# 蓮、台中、嘉義、台南等五大園區,設立目的是為串連區域產業、帶動價值鏈整合等。但預算中心報告指出,除了嘉義園區尚未正式營運外,其餘園區的空間配置及運用情形頗具檢討空間,不僅逾半空間被規畫為餐飲商場,園區內的「文創育成中心」產值也明顯衰退。

文創園區原規畫給藝術工作者進駐、展覽、育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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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等空間,不過根據文化部統計,藝術家實際進駐面積占比卻相當低,台北華山僅有0.64%、台中13.04%、台南14.09%、花蓮4.65%;但用於餐飲、商辦用途的面積比卻分別達20.7%、56.8%、52.5%、7.3%,預算中心質疑有主客錯置之虞。進駐廠商增加產值降此外,文化部依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》補助文創育成機構,輔導藝文及獨立工作者進駐。根據文化部提供資料,雖然進駐的廠商總數逐年增加,至2015年達141家,但平均每家廠商總產值從2010年的97萬餘元,2015年卻降至68萬元,同期間增加的就業人數也從519人降至334人。空間檔次分配須盤點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指出,過去文創園區過度強調量化績效,只衝「來客量」、「營運量」,且多半包給海外授權展,靠賣周邊商品獲益,一次檔期就超過3個月;但真正的文化工作者付不出高昂的租金,形成文創空間卻欠缺藝術工作者的偏差現象。她建議,文化部須全面盤點轄下文創園區的空間,並分配空間與檔次,保留多一點工作室,才能真正扶植本土的文創。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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