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女同志方敏、林于立(糖糖)為了戶政機關不讓其登記結婚提告,請求司法發揮彌補立法瑕疵及行政怠惰,撤銷原處分並直接命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上午宣判,法官判決撤銷中正區戶政事務所不准同婚登記的處分,但也駁回兩人要求法院命戶所接受同婚登記的訴求,等於全案回到原點。對此,北市戶籍科長洪進達指出,法院駁回同婚登記的訴求,因現在沒有相關法令依據,同性來戶所辦理同婚仍是用「註記」,無法辦登記,必須等待修法,且現在的戶役政系統也無法用同性的身分證登記,必須要有全國一制性的做法。圖為同志大遊行。本報系資料照/記者陳正興攝影 分享 facebook
- 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alfredag04vl3/post/1370784415
- http://blog.xuite.net/palmerithg6wf/blog/556006994
- http://moralesdeanel.pixnet.net/blog/post/195825987
- 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riveradx0wtj/post/1370783701
- http://blog.xuite.net/elaineax5700/blog/556005837
4E76949F1B40B3A9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